各市、区卫生健康委,镇江经开区社发局,江大附院、镇江三五九医院、市直各医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1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丹阳市精神病医院和句容市精神病医院进行了评审工作,综合评审结果已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并公示,现确认如下:
确定丹阳市精神病医院、句容市精神病医院为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新确定的等次有效期为2025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